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互助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。地处青藏高原,由于海拔高,大气稀薄,空气干洁,透明度好,云量少,太阳辐射通过大气层消弱较少,所以,太阳辐射光能资源较丰富。年平均日照时数2521.7小时。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,干旱少雨。年均气温3.4℃。降水地区和季节,分布很不均匀,而且各年各月的降水量也很不稳定。每年以6、7、8、9四个月雨水较多,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3%,其中又以7、8两个月降水最多,约占全年降水量的40%。年降水量400-600毫米。全县年平均蒸发量为1235.6毫米。全县无霜期历年平均112天,最长是1975年,达133天,最短是1978年,仅为103天。历年平均风速1.4米/秒。风以春季为多,四、五月份平均风速为1.7米/秒。8级以上的大风日数,年平均为4.4天,最多的年份大风日数达9天,最少的年份为1天。